近年港府積極打擊公屋濫用問題,繼年初實施「舉報濫用公屋獎」後,日前宣布即將收緊公屋富戶政策,包括要求入息超額4至5倍的「一級富戶」繳交4.5倍租金,新額外租金水平將於今年10月起實施。新政策引起不少港人強烈不滿,甚至有人表示要採取反制措施,但其做法卻引來網友譴責,紛紛留言「呃政府資源」、「老奉要納稅人幫你交租」。
公屋富戶政策收緊?港男諗到用呢招反制...
近日討論區上,有港人以「比政府割韮菜,最後決定拎綜援」為題發帖,對於港府收緊公屋富戶政策表示強烈的不滿。樓主交代背景,指自己每月收入有40k,現時與70歲的爸爸同住公屋,當得知公屋富戶政策即將收緊後,他便決定要採取一連串反制措施...
▼港男想到用1招反制▼
【原帖文】
延伸閱讀:公屋富戶政策新制加租最多至4.5倍!2029年踢走超級富戶自願交還保綠表資格
港男稱「我係窮人,政府幫我都應該」
樓主認為最好的反制措施就是「拎綜援」,但他強調自己是不會辭職,現在打算公屋除名並搬到偏遠村屋居住,然後再幫爸爸申請綜援,他認為「綜援舊錢 = 長生津 + 公屋免租」。留言中,樓主表示「租完私人樓點有錢剩法」,又指其做法是合法合理,更一度理直氣壯地說:「我係窮人,政府幫我都應該」。
▼即睇港男精彩留言▼
網民直斥:搵40k係鬼窮人、呃政府資源
網民看過帖文議論紛紛,但大多數人都不認同樓主做法,指其行為分明是「呃政府資源」、「寄生蟲」,甚至有網民怒斥「老奉要納稅人幫你儲錢?」、「你搵40k係鬼窮人」。另外,有網民溫馨提醒樓主,「拎綜援你會無左供養父母免稅額,計過邊樣抵D先申請」、「綜援同長生津,好似冇得同時拎,只可拎一個」、「萬一老竇有咩事,人又冇屋又冇」。
▼網民點睇▼
來源:連登討論區
女兒私下買樓被房署查出!婆婆慘被迫搬遷!
近日,有義工在連登討論區發文,指1名居住於300呎公屋單位的婆婆遭同住女兒連累,即將被迫搬出單位,樓主表示由於母女2人關係惡劣,去年女兒私自買樓未告知婆婆,結果被房署查到,現要求婆婆2月底搬出單位。
樓主為了婆婆能得到協助,更向不同媒體和區議員反應事件。
網民質疑存在瞞報
事件引來網民熱議,認為婆婆疑似瞞報公屋,因此不值得同情,「首先有潛在虛假陳述嘅問題,如果家庭成員申報過冇其他物業嘅話,個個俾人發現咗就話自己幾慘幾慘,咁咩樓都唔使收啦」、「個個買完都話自己唔知 俾屋人過左一棟跟住上新聞就可以留返間公屋」、「唔洗呀婆賠償已經好彩,規矩係咁你點賣慘都冇用,唔係呀婆就大曬,大把人慘過佢同更需要間屋」、「同阿女勢成水火,但買衫又照放你屋企?」、「1個人住300呎都唔算濫用公屋資源?」。
樓主反駁網民
樓主回應網民的質疑,表示自己只是「義工」,不知道對方身家,但婆婆生活十分樸素,沒有「賣慘」,因得知婆婆故事感到「心悒」,才會上網發文求助,「我次次上去都係見到佢食白粥,然後人哋送嘅湯包、冬菇 都係咁塞畀我,(婆婆是)自己都唔捨得食,走去送畀人嗰啲人……係今次得知呢單嘢有啲心悒ok?佢個女私下買物業,都係話呢間屋唔合乎資格,但佢老人家本身係合乎資格,冇啦啦趕人走,30幾年嘅嘢搬得去邊度」。
公屋富戶政策
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屋住戶,不論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水平為何,均須遷離其公屋單位,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,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居住於該單位,為期不得超逾4個月。在暫居期間,須繳交相等於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的暫准證費,以較高者為準。在4個月限期過後,有關租戶必須遷出,房屋署不會重新評估其資格。
▼原帖文▼